广西柳州生育保险待遇 柳州生育保险参保注意事项
- 作者:Brown bear
- 更新日期:
- 阅读:920
生育保险,主要是针对于妇女的一种保险。对于妇女在怀孕以及分娩期间有了极大的保障,保障了妇女们在怀孕期间无法工作的薪资收入与补贴,以及各种生育中可能发生的状况,也都纳入了生育保险的范围内,这是对女性日常生活的极大保障。那么大家对于生育保险的了解有多少呢,今天小编就以广西柳州的生育保险为例,向大家介绍一下生育保险的待遇以及标准吧。感兴趣的朋友们快来看一下哦。
一、广西柳州生育保险待遇
1.顺产:顺产医疗补贴+生育津贴,2000+98天单胎工资,产假工资按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不支付生育津贴)
2.难产(多胎),难产(多胎)医疗补贴+生育津贴,2500+113天单胎工资、2500+128天双胎工资、2500+113天双胎工资(顺产)。难产增加15天产假,工资每多一胎再增加15天。
3.自然流产,补贴600
4.人工流产(长效避孕失败人工流产)或引产,补贴800,怀孕不满4个月
5.引产,补贴1500,怀孕4-7个月(7个月以上按顺产标准2000元)
6.放环,补贴200,产后一年内(只限享受一次)
7.长效避孕失败再放环,补贴200,长效避孕失败(只限享受一次)
8.取环,补贴200,参保期间绝经后取环(只限享受一次)
9.绝育,补贴1000
10.复通,补贴1000
11.男职工配偶,医疗补贴2000,男职工配偶须为无业或失业人员
12.企业破产或注销前怀孕,补贴2000,女职工、男职工配偶均按顺产标准2000元
13.难产死亡(女职工、男职工配偶),8个月困难补助费22785.33、4个月丧葬补助费11392.67,按照上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11年34178元)

二、柳州生育保险参保注意事项
1.参保缴费满270天,指参保缴费日至手术日满270天,参保缴费日至企业破产/注销日满270天。
2.生育津贴(产假工资)=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产假天数,新成立单位按上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3.当年7月至次年6月用人单位月平均缴费基数即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
4.每年7月1日以后调整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三、生育保险要交多久才能报销
生育保险交一年以上的可以报销,正常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按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给女职工所在单位,单位再按生育女职工产假前月工资标准支付给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广西柳州的生育保险是包含了许多种生育期间所可能发生的情况的,根据各种情况也有不同的待遇标准,那么,大家都可以仔细看一下柳州市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哦。另外,领取生育保险的前提肯定是要先缴纳过次险种的哦,大家都可以多多了解一下小编在文章中列出来的广西柳州生育保险参保事项呢,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哦。
*此图文内容为非商业目的之用的采编、转载、分享,版权属其著作权人所有。若侵犯了您的正当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
桂聘 